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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4州提教職員佩槍 僅佛州過關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千世界    时间: 2018-5-5 13:03
标题: 14州提教職員佩槍 僅佛州過關
編譯劉煥彥/綜合4日電 2018年05月05日 06:02  世界日报


今年2月佛州發生中學槍擊血案後,川普總統、共和黨與美國槍枝協會(NRA)都呼籲開放教師佩槍,但兩個月後的現在,儘管共和黨議員在全美14州提出了25項相關法案,其中11項都未能在州議會過關,只有佛羅里達州順利修法。


更重要的是,中小學教師本身的意願不高。

全美最大的教師工會團體「全國教育協會」(NEA)3月對1000名會員的意見調查顯示,儘管大多數老師自己有槍,但高達82%教師回答不想在學校帶槍,而且三分之二的老師認為,若可以在學校帶槍,自己反而覺得不太安全。

上述情況顯示,共和黨希望將全美中小學教師成為對抗校園槍擊案第一線的想法,如今進展非常有限。

「華盛頓郵報」報導,過去兩個月在14個州議會提出的25項相關法案中,就有19項是由共和黨人提出,希望讓受過訓練並通過心理評估的教師在校帶槍。

這25項法案之中的11項未能過關,其餘13項還在審議中。

1990年的聯邦無槍學區法(Gun-Free School Zones Act)明定,在12年一貫教育(K-12)的中小學校1000呎範圍內,未獲授權者不得帶槍,但容許各州與地方政府開放有持槍執照者進入校內。

肯塔基共和黨籍州眾議員摩根(Wesley Morgan)就在州議會提案,開放中小學教職員「為了自衛而帶槍」。他說:「川普總統說對了,要終結校園槍擊案的唯一方法,就是讓目標保護程度更高。」

但大部分教師卻不這麼想。NEA會長莉麗‧賈西亞(Lily Eskelsen Garcia)曾發表聲明說:「讓教師帶槍是個既拙劣、荒謬、又危險的想法。老師就是要負責教書,而不是去當武裝警衛,也不是要去當神射手。」

反對陣營認為,真正解決之道應該是由各州加強執行民眾買槍時的背景檢查,並實施警示法(red-flag laws),讓執法機關或可疑人士的親戚取得法院許可,使可疑人士更難取得槍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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