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严格来说,只要是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现阶段在国内都是违法的,因为国内并没有一个与无人驾驶汽车相关的标准来监管,在无人驾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一
“在国内,现阶段根本无法生产出一款符合上路标准的无人驾驶汽车”,一位汽车行业资深人士告诉钛媒体。得出这样的结论,此业内人士的逻辑是国内并没有一个与无人驾驶汽车相关的标准来监管,在无人驾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严格来说,只要是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现阶段在国内都是违法的”,他补充道。
以百度无人驾驶汽车为例,去年12月在国内首次实现了城市、环路及高速道路混合路况下的全自动驾驶之时(查看钛媒体报道:《百度无人驾驶车完成路测,“开车”时可以握着女朋友的小手了》),就有汽车专家分析称,百度路试的这辆经过改装的BMW3系GT,至少涉嫌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不得擅自改装的规定,且其自动驾驶系统与所改装的车辆的长期兼容性、稳定性都存有疑问。
除此之外,一旦路上行驶的无人驾驶车辆失控,且手动控制也无法纠正,造成严重后果,视具体情况,项目负责人和进行改装、路试的直接人员都有可能承担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乃至危害公共安全罪所对应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中可适用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如此看来,想要无人驾驶汽车尽早普及,立法似乎已经迫在眉梢。
这或许也可以理解为何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李彦宏旗帜鲜明的提议政府加快无人驾驶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当时李彦宏给出了两点理由:
除了李彦宏,吉利董事长李书福也提出了自动驾驶立法的相关议题。无论是互联网巨头还是传统汽车厂商,想必都不想错过无人驾驶这一未来的大风口。
但侧面也衍生了另一个问题,当无人驾驶汽车达到没有技术障碍的阶段时,缺乏了法律规范,是否会阻滞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
事实上,不只是国内,国外同样面临无人驾驶立法难题,上周 Google 无人车主管 Chirs Urmson 就致信联邦交通部部长 Anthony Foxx,希望自动驾驶相关法规能够统一适用于联邦法律。同样,在3 月 15 日,通用、德尔福和 Lyft 联合发表了要求统一立法的需求。
此次关于无人驾驶立法的诉求并不是他们第一次提出,去年十月,为了加快自动驾驶立法进程,沃尔沃、谷歌与奔驰先后表态,如果自动驾驶车在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事故,或者因为技术原因发生事故,厂商愿意承担责任。
之所以再次呼吁统一立法,原因在于尽管在美国已有内华达、佛罗里达等数个州通过了关于无人汽车的法规,使得谷歌等企业能够有法可依的进行无人汽车的研发测试,但是美国23个州的立法者最近几年出台了53部监管无人驾驶汽车的法案,涉及的关键问题包括事故责任和测试规则。
谷歌、通用等企业认为,如果每个州都制定自己的规则,而没有统一起来,那么在各州的边境地区运营无人驾驶汽车就会面临不利环境,这会严重阻碍安全创新、跨州商贸、国际竞争等问题,并最终阻碍无人驾驶汽车的部署。
要知道,现在 Google 的无人驾驶汽车每进入美国一个州的某个城市,都必须经过当地交通局的审批,如果实现了统一立法,谷歌无人驾驶汽车不仅可以更快的抢占市场先机,同时在上路的过程中也可以积累大量的行驶数据以及路段信息。
虽然立法程序紧张缓慢,但至少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谷歌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可以被视为司机了,承认谷歌无人驾驶汽车为司机对包括谷歌、特斯拉以及传统汽车厂商而言,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如此看来,无人驾驶立法如此迟缓的症结也并非政府不作为,更多的是囿于无人驾驶系统的复杂性,如何在人为操作、无人驾驶状态机器操作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界限,最大程度的保证安全,这也是令标准制定者头疼的难题。下图就很全面的呈现了一辆无人驾驶汽车行驶时的状态,足以见系统程序之繁琐。
除此之外,从国内外汽车产业的现状来看,无人驾驶汽车并没有做好广泛部署的准备,人类显然也没有做好彻底离开驾驶座的准备,相信很多人坐在无人驾驶车里,遭遇复杂路况时,还是会不由得去手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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