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的网站公布了法官名单,虽然名单上没显示国籍,但至少英文姓名是公开的。从这个网址上看,地位最高的终审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中,22位法官有18位是欧洲姓氏,次一级的高等法院(High Court),35位法官中也有13位是欧洲姓氏。当然不能排除某些华人法官可能改为欧洲姓氏,但想来不会占多数。香港法院也藉此荣膺世界上最国际化的本地法院——外国法官比例最高、本国法官比例最低。不用说,它的“独立性”更是完美无缺,独立到除了领工资外,跟本地政府一点关系没有。
彻底独立了的香港司法,其审判水平究竟如何?在涉及政治的问题上能否做到公平?不由得让我想起后来引发了“蝗虫”广告的著名案件——庄丰源案。香港终审法院的常务法官 Kemal Bokhary(包致金),顶住了来自中央政府、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所有政党的强烈反对(他们一致要求内地居民在香港生的孩子不享有香港居民身份),毅然判港府入境事务处败诉,“父母双方皆无香港居留权的中国大陆居民在香港所生子女可以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判词第一段写道,“终审法院分析这些数据,亦不认为判入境事务处处长败诉会令香港承担任何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