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敢说敢干的性格 与此相关的,是他们性格上的强势。当年这代人经常挂在口头上有这样两句话:“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 ;“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因此,他们在语言上更喜欢直来直去,在行动上更推崇雷厉风行。 北京的市井文化中,讲究客气留面子,讲究利用语言艺术拐弯抹角地表达意思,甚至骂人时还讲究不带脏字。这种风格对于新一代的青少年,显然已经陈旧,被他们斥之为小资产阶级的虚伪。对于市井文化讲究的君子动口不动手,光说不练的“天桥把式”,他们更斥之为小资产阶级的软弱。大院子弟在群体性格上,代表了这代青少年的转向,他们在表达方式上,趋于更直截了当。因此,在“文革”中,初期红卫兵不仅在“维护真理”方面旗帜鲜明,敢于申明主张,即使在坚持错误理念的时候,也依然毫不隐瞒地把它张扬到极致,如那幅“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对联。他们在行为作风上,也同样如此。他们可以为维护正义拔刀相助,也同样可以把恶行发挥得淋漓尽致。 “敢字当头”,藐视权威,这是他们从父辈革命的经历中学来的真谛之一。问题的一面是,在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强势性格的破坏性就会更大。因此在“文革”中,他们盲目地自信自身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水平,盲目地自信所身体力行的“革命行为”的正当性,因此他们语言的张扬跋扈和行为上突破多重底线,就成为了一种必然。另一面也源于此,随着运动深入发展和大面积打击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感觉轨道偏离了老一代共同奠定的革命方向,于是勇敢地要求“清君侧”,率先集体起来反抗“文革”的代言人——中央文革小组。 十、人性和党性 这一代人缺乏真善美的教育,无论从家庭教育还是学校的制式教育都是如此。党性原则历来都高于人性底线,这一点在“文革”中也表露无遗。大院文化中的对敌狠、对友和,表现得同样突出。但他们“友”的圈子划得过窄,而“敌”的范围却划得很宽。这固然是党的方针政策使然,但也和大院与群众间的无形屏障有关。“文革”中,除了对一些阶级出身不好的群体滥施暴力外,在对待干部阶层内部一些先行倒台的“黑帮”,落井下石和讲义气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习性也同时并存。一些干部子弟能够舍身保护已经沦为黑帮的老干部及其子女;但更多的干部子弟,对几天前还是亲密朋友、兄弟姐妹的“黑帮”子女,立即划清了界限。不仅视如路人,甚至加以批斗和殴打。这种行为方式,革命性、讲原则是一方面,但同时忽略了人性中的一些底蕴。 在中央报刊点名批判 “彭罗陆杨”之后,对这四家人率先上门横加侮辱、痛下毒手的,恰恰是一些熟门熟路的中央领导人子女。这样的事情,就一般市井之民而言,即使能够做到,可能也还需要有段时间适应和过渡。但是,即刻发生的多起惨剧,在干部子女、而且是高级干部的子女中却真实地上演了。陈小鲁回忆:当时我还听说,有些领导人的子女还跑到彭真家去造反,斗争彭真,并让张洁清阿姨在地上爬。[13]不独有偶,另一批领导人子女则跑到罗瑞卿家造反,同样让罗的夫人郝志平在地上爬。陆定一和杨尚昆的家中也未能幸免。这种对人格的极度侮辱,怎么说都是非人性的。而这些领队的红卫兵,就在昨天还亲昵地把他们叫叔叔,今日就干出逼得阿姨在地下爬的勾当。红卫兵们对待昔日的叔叔阿姨尚且如此,对待黑五类们更为变本加厉就是势所必然了。这代人的潜意识中,当人性和党性产生任何纠葛时,他们转瞬之间就会站到党性一边而抛弃人性。 十一、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 民国时期的中国,是一个从封建王朝向现代社会转进的过程,适应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的法律和契约都远不成熟。进入新中国后,党内在这方面出现重大分歧。以董必武为代表的部分领导人力图将社会主义的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多数领导人则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和无产阶级权力的不受约束而不予认可。于是1950年代中期在法律战线出现了大规模的“拨乱反正”,大批法律工作者被清肃、被打成右派。另一方面,从此,党比法大、党的政策和领导人的意见成为准绳的做法成为了长期事实。这一历史背景下,党内斗争必然首先影响到干部子弟群体,也就必然反映到下一代人的文化观念中。 相比之下,平民阶层的子弟,往往对此并不敏感,更多的还停留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些观念的熏陶中。在大院文化的是非评判中,很少有人会从法律和契约的角度诠释问题,而会首先强调党的利益、阶级分析来作为唯上和唯一的尺度。因此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忽视,甚至对于生活中契约精神的淡漠,都远远超出了已然缺乏法律观念的同代人。这点和崇尚暴力的倾向结合,才会展现出红卫兵在破四旧中的无法无天和残暴的一面。 十二、权威人格 本书前面已经谈到了权威人格的问题。这是第三代人共有的一个特征,这种人格结构,是家长制社会的必然产物,特点是自己不相信自己,把自己等同于社会所给定的社会角色,有义务意识而无权利意识,崇拜权威并遵从权威,但与此同时又希望自身成为权威,而且要求别人屈从自己,甚至会剥夺他人的权利。前述的等级观念和攀比,即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循此逻辑必然导致认同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而形成权威人格。 综上所述,仅仅对大院文化做出一般性的概括,仅仅意味这是一种集合性的取向,绝非一概而论。需要说明的是,其中每个个体由于家庭教育和本人境遇的不同,接受知识和理念的不同,既便同是一个大院的孩子,在“文革”中的表现依然差异很大。如初期对“对联”的辩论中,支持和反对对联的领军人物,则大都是干部子弟,即其一例。另一方面,这一代青少年的文化精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根源,也有着更复杂的表象。这里仅以“文革”初期为临界点,仅从红卫兵运动所涉及到的政治层面做一粗浅分析。其他如大院文化中的金钱观、讲义气、有担当、嫉恶如仇等等,不一一论述。 更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用建国后出现的大院文化,和社会中既存的市井文化做一对比,在很多方面实际是五十与百步之差。由于社会的总体导向,应当说这些文化精神是红卫兵一代普遍具有的倾向,但身居大院的干部子弟在整体上领其风气之先,使这些特征在大院文化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而已。而恰恰是这些甚至可以说细微的文化差异,却驱动着发起红卫兵运动的干部子弟群体,掀起了一股足以改变历史的巨浪。王冀豫谈到:大院文化同质同源,在传递方式和思想上的一致性,就导致最后形成了我们对修正主义教育的愤懑,形成对毛泽东的超级迷信。所以我觉得红卫兵运动跟这个有关系。过去的集体主义教育,崇尚“英雄主义”的意识,寄宿制学校培养的团队精神,在组织结构上追求家庭背景的清一色。其后血统论的出现,就更满足了我们的这种心理需求。这种结构是一种心理结构,当时以致到今天,这种思想意识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打不烂的。[14] 大院文化的这些内涵,在“文革”前夕和初期,特别在北京,代表着一种时尚和潮流,领驭于社会的市井文化,起了一种超前的、示范性的效应。在北京地区,随着文化大革命运动展开和深入,随着红卫兵运动的传播,随着中央对红卫兵运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随着毛泽东一次次接见红卫兵,随着红卫兵大串联对全国各个角落的冲击,北京的大院文化迅速地扩展并影响冲击着整个社会既有的市井文化。除某些不可模仿性的特质外,二者之间的差异也迅速缩小。在这个意义上,它也深刻影响着整个一代人的文化精神。可以说,没有大院文化,就产生不了红卫兵运动,也不会产生一代人文化精神的特征。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重新塑造,影响深远,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需要未来的社会学家进行更深刻的分析。 本文节录自作者即将出版的《透视共和国同龄人(修订版)》,部分内容已发表于《领导者》和《炎黄春秋》杂志。 [1]李冬民口述史《几度风雨几度秋》,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一,2011年。 [2]刘辉宣口述史《当时年少曾轻狂》,米鹤都编撰《回忆与反思》之六,2015年。 [3]王冀豫口述史《往事不堪回首》,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五,2014年。 [4]指散住在城区四合院里的高级领导干部子弟。 [5]王冀豫口述史《往事不堪回首》,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五,2014年。 [6]王南生口述史《文革中的江湖恩怨》,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五,2014年。 [7]王南生口述史《文革中的江湖恩怨》,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五,2014年。 [8] 同上 [9]刘辉宣口述史《当时年少曾轻狂》,米鹤都编撰《回忆与反思》之六,2015年。 [10]米鹤都编,苏承德口述史。 [11]王南生口述史《文革中的江湖恩怨》,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五,2014年。。 [12]刘辉宣口述史《当时年少曾轻狂》稿,米鹤都编撰《回忆与反思》之六,2015年。 [13]陈小鲁口述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二,2011年。张洁清,彭真夫人,笔者注。 [14]王冀豫口述史《往事不堪回首》,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之五,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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