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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山网站网友权利细则

热度 9已有 5957 次阅读2015-4-17 08:31 |系统分类:网站建设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热度 4已有 151 次阅读2015-4-13 07:34|系统分类:网站建设 |

此根据《汉山网站投诉/举报条例(试行版)》修改而成。网友通过举报维护自己权利。


第一,举报规则:

1。
受者不适律:你被提名感觉不适,可要求对方删贴或相关内容,或借助公权力保护你。
2。
民不举,官不究律:无人举报,公权力不过问。
3。屁民打架,官府不管律:如果反击,公权力不涉入,视为争论/打架;同时举报无效
4。common sense律:不堪入目文字不需举报即可删除(争议博客/微博,将藏到自由博客/微博)。
注:上面四条定律见:案例处理三 --- 对攻击网友的定义和处理方式
5。
老死不相往来律(隔离功能):双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互相提及。此由一方要求网管确认,或网管(站)启动。(见《隔离功能》)
6。个人自扫门前雪律:网友自己博客/微博,自负其责,举报不受理。

第二,举报方式:

1。直接用消息举报给管理组admin,其他任何形式举报可以无效(如微博/博客举报,跟贴举报,以及非本网手段,如电邮微信等)。(第一,避免公开举报引起矛盾激发,第二,避免网主接不到举报,第三,避免打扰网主网下生活)
2。本网站接受本人或者第三者举报。
3。
举报列举项目:被举报人网名,被举报的文章题目及链接,举报内容,举报的理由。
第三,举报处理:
1。管理组接到举报,经核实,将按管理规则请被举报方改动或屏蔽违规内容,否则将执行公权力。
2。管理组会尽快答复,最长时间不超过48小时(管理组不会一天24小时在线)。

具体执行规则请见:《汉山网站管理组条例》,第二条,执行管理组
二。执行管理组职责:有权删除任何违规内容,并视情节和危害,给予适当的处罚
1。对有争议的内容,立即移入自由博客/自由微博,并予以警告,违规三次即予删贴。
2。对按网规被举报的内容,请网友自行删除,否则强制执行
3。对被设为自己可见(删除)的博客,若网友自行改回公开博客,将予物理删除
4。删贴三次即予封ID一天。继续犯规,则封杀天数递增

【例外】:
新注册ID,上来就骂人以及,长久不登录的网友回来挑起冲突将不受此条例保护。


【后注】:网外人员,如有认为被冒犯或侵权者,可以通过注册投诉,我们接到即处理,视为本网网友。当然,通过供应商转来的,律师函件或法院要求,我们定会处理。外网举报,视为无效,因为本网没有义务去外网查看。

4

鲜花

真棒

玩闹

同情

看看

困惑

震惊

bad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9 个评论)

回复 小龙鱼 2015-4-15 12:05
1) 毋用微博/博客举报,此无效,且会引起新一轮的争执。

毋 字用错了。 负负得正,应去掉。
回复 小龙鱼 2015-4-15 12:08
48小时处理时间合适。
应给予管理组足够的响应时间。
回复 翰山 2015-4-15 12:19
小龙鱼: 1) 毋用微博/博客举报,此无效,且会引起新一轮的争执。

毋 字用错了。 负负得正,应去掉。
1) 毋用微博/博客举报,此无效,且会引起新一轮的争执。

是如下的简略句:
1) 毋用微博/博客举报,此举报无效,且会引起新一轮的争执。
回复 小龙鱼 2015-4-15 12:20
翰山: 1) 毋用微博/博客举报,此无效,且会引起新一轮的争执。

是如下的简略句:
1) 毋用微博/博客举报,此举报无效,且会引起新一轮的争执。 ...
可以。
回复 翰山 2015-4-15 12:21
小龙鱼: 48小时处理时间合适。
应给予管理组足够的响应时间。
原来为三天,但是司法实践表明没有超过几个小时到半天的。所以我拟改为一天。在管理组讨论,有人建议二天,所以我取折中:48小时。
回复 小龙鱼 2015-4-15 19:18
叶慧秀: 2。管理组会尽快答复举报,最长时间不超过48小时(管理组不会一天24小时在线)。

建议:48小时改为不超出两个工作日。 ...
这里周末与工作日没区别,就48小时吧。
回复 知止 2015-4-15 20:07
感觉规定有些地方不是很通顺。请大家看看。
回复 小龙鱼 2015-4-15 20:10
叶慧秀: 请给管理组同志们点弹性和空间。
换句话说,周末作案,可以有四天逍遥期。
回复 小龙鱼 2015-4-15 20:48
叶慧秀: 周末也要奔赴前线处理案件。
周末应该有人值班。应该会有办法的。找周末空一点的人选吧。周末不应该成为盲区和死角。
回复 翰山 2015-4-15 20:51
知止: 还有,我这页面出现提示框,说我有2款应用可更新。可是进去后,显示我无权操作。不知咋回事。
甭管他,与你无关
回复 翰山 2015-4-15 20:52
知止: 刚才不知道咋整的,想发评论,结果显示隐私设置不能发评论。后来又不知咋搞的,又能发了。结果就成了这个。   ...
哦,这个可能是我的责任,我刚才编辑了一下,没有好友可看,你就看不到了。
回复 小龙鱼 2015-4-17 03:04
叶慧秀: 本版夹杂英语,现代汉语,古汉语及俚语。风格有点像网络搞笑版,不像严肃的条例网规。
汉山特色,可以接受。能够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不拘泥形式。这网络本来就是玩的地方,不能太正宗。太正宗就与另项“不涉法律”的条款相抵触——一方面禁止人家提法律,另一方面把自己的服务条款弄得跟法律似的。
回复 paci 2015-4-17 08:35
第二和第三相似,可以合并吗
回复 翰山 2015-4-17 08:39
paci: 第二和第三相似,可以合并吗
是一个好建议,会更简洁。
回复 拭目以待 2015-4-17 13:02
很好的讨论。建立了制度,网站才可能兴旺。
回复 翰山 2015-4-17 16:51
paci: 第二和第三相似,可以合并吗
已经合并。谢!
回复 paci 2015-4-17 16:53
翰山: 已经合并。谢!
谢谢
回复 夺标 2015-8-30 09:57
很好。我建议加上一条,拉帮结派,互为马甲并且恶意刷版、侵占版面,意在降低本站论坛质量,有协助外站恶性竞争嫌疑者,视同发小广告,值班总版主和管理员有权给予警告、弹劾以及必要的惩处,封号乃至封IP七天到永久不等。
回复 华盛顿人 2018-2-18 20:53
上面的我完全同意,我觉得骂本网站网友的帖子(骂符合common sense 就算),不用举报,一经发现,应该立刻删除。也就是你说的4。common sense律:不仅不堪入目文字,骂网友也不行。现在没有一个网站不强调自己是个洁网,不准骂本网站的网友。难道我们能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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