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于钚循环使用所带来的危害早有担忧。1977年,卡特总统签署指令,下令限制美国国内对钚的再循环和再处理,并且试图规劝之前一直坚持研发快速增殖反应堆的英、法、德、日等国停止研发该技术。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核不扩散法案》(Non-Proliferation Act),要求总统修订既有的核条约,使其内容更加严格。1993年,克林顿总统宣布了“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政策“(Nonproliferation and Export Control Policy),白宫给出的政策明细中明确指出美国政府要“寻求消除高纯度浓缩铀和钚的储存,并且确保已经存在的这些物质必须置于最高的安全标准与国际责任。”
1999年,《自然》杂志的一篇文章引用了日本通商产业省原子能委员会发表的一份报告,报告中称,日本过高的地下水位导致核废料贮藏点的建造异常困难,并且其设计和建造过程将花费的高昂的费用,每立方米将花费270万日元。贮藏点必须避免日本多发的地震可能导致核废料渗入地下水中,造成核污染。负责核废料深度填埋的机构——日本核燃料循环发展组织(Japan Nuclear Fuel Cycle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曾表示会设计出相关的机制来预防可能导致的次生灾害,但是在贮藏点的选址问题上却莫衷一是。
2000年,日本政府决定采取措施处理经过再加工后的核废料,寻找一个核废料的“最终储存处”。两年后,日本政府以自愿原则来征求储存地点,然而,日本地方对此表示强烈担忧,政府的号召并没有什么响应。2014年,日本政府决定不再依赖地方自愿提供地点,开始对日本各地区进行考察,自行决定核废料的最终储存地点。然而,学界对能否在日本国内找到一个“最终储存点”一直存疑。国际原子能组织在1995年出版的《核废料管理原则》中的设施安全原则明确指出,必须保证储存核废料的设施在其使用寿命内的安全。然而,根据《日本时报》(The Japan Times)的报道,日本学术会议的专家小组就曾经表示,即使深度填埋的技术已经日渐成熟,然而日本处在高度活跃的地震带上,频繁的地震以及板块运动对最终深埋的地点带来了地质上的不确定性,没有人能保证在长期的使用中,最终贮存点能够一直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