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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員黃惠玲╱芝加哥報導 2018年12月14日 06:00 世界日报
警探葛林恩(左)在大芝加哥僑界急難救助協會主辦的活動中,介紹槍擊案發生時的逃生守則。(特派員黃惠玲╱攝影)
影片來源:威斯蒙警局提供
全美率先啟用新版校園及公共場合槍擊逃生法之一的伊利諾州威斯蒙警局(Department of Westmont)表示,2012年康乃狄克州珊迪虎克小學(Sandy Hook Elementary School)26名師生,按當時規定躲在教室內卻因此喪命的慘案,讓施行已久的原逃生標準遭推翻,警方指出,新規則建議,公共場所遇槍擊,謹記「先逃跑、再躲藏、後打鬥」(Run Hide Fight)三大順序保命。
負責槍擊防範的威斯蒙警局警探葛林恩(Nick Glynn)表示,美國兩大槍擊事件,改變了公共場所及校園槍案逃生的標準程序,第一件是1999年科羅拉多州科倫拜高中槍擊案,當時全美各地警局提供校園的逃生法,規定地方警察在抵達槍擊案現場後不能開槍,須等特勤小組(SWAP)到場才能開槍。
他說,也因為當年警察按照此標準處理,導致槍手有更充裕時間掃射更多無辜學生,此後,這項規定全盤改變,新規允許第一個抵達現場的執法人員立即使用槍械 。 第二起改變校園槍擊逃生守則的是桑迪胡克小學,葛林恩說,該起校園槍案發生瞬間,學校老師按照規定,立刻將教室門鎖上,然後安排學生躲在教室內角落,然而槍手卻一反常例略過鎖住的房間,反而使用槍械將門打開後進入掃射,經此血案,標準逃生法從先躲在現場,改成「只要有槍聲,第一反應就是先逃跑」。
他說,「先跑再躲後打鬥」是目前建議的槍案逃生三大順序,只要在學校、公司行號或其他場合一聽到槍聲,應立刻想辦法從建築物內部逃離出去,假使無法逃離現場,那再找地方躲起來,同時將手機靜音,一旦被迫與槍手面對面時,除與匪徒一搏,並應使用可以撿到的任何物件,向槍手丟擲分散注意力。
葛林恩也提到社交媒體是警方平時關注所有槍擊或屠殺意圖兇手的焦點,他說,平時他使用至少三個假帳號在臉書執行觀察任務,「我最常描述自己是15歲的高中女生,透過這個化身,更容易取得任何校園有關的最新訊息」。
他也呼籲大家對任何可能引起的槍擊或死亡報復徵兆,千萬不要忽視,「可能只是聽到同事抱怨不滿老闆想報復,可能只是看到同學發的推特要開槍」,他說,這些都是警方非常重視的訊息,只要聽到、看到,務必第一時間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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