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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朋友圈发不良视频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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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0: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子在朋友圈发不良视频被拘
2016-03-12 金华晚报241评
如今,许多人都会在朋友圈分享各类信息,传播速度非常快,然而发布一些不实的信息可能会违法。3月8日,贵州籍女子李某因涉嫌违反2016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反恐怖主义法》,被义乌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这也是义乌警方处理的首例违反《反恐怖主义法》案例。

3月7日晚上,义乌江东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里传播涉及暴恐事件的视频,画面场景十分残忍血腥。接警后,义乌江东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根据群众提供的微信线索进行倒查,并锁定嫌疑人李某。3月8日晚上9点,民警在义乌江东街道青口某小区内将嫌疑人李某抓获。据了解,李某,1975年出生,在义乌以打零工为生,无固定工作。

“翻看她的手机微信,我们发现她的通讯录里有近2000个好友,如果这个视频传播出去,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说。据调查,该视频在李某的朋友圈里共发布了两次,第一次是3月5日下午3点12分,但是因为画质太差,部分微信好友评论看不清楚,于是李某又重新发布了一次清晰的版本。李某交代,她也是从其他网友那里得到的视频资源,看了之后觉得很刺激,能够吸引眼球,就把它发布到了自己的朋友圈。


据了解,根据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个人或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等,由公安机关对其处拘留,并处罚款。”警方提醒:市民在使用社交工具时,要谨慎传播信息,不要发布涉及恐怖活动的视频或文件,当看到以上信息时,要及时举报。


发表于 2016-3-13 10: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名叫“姿记”的女子被警方带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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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2: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华盛顿人 于 2016-3-13 16:15 编辑

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因为天堂鸟的报道是“有人在朋友圈里传播涉及暴恐事件的视频,画面场景十分残忍血腥”。 而你的相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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